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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7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9-3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要求,2027年我校继续通过单独考试方式拟招收3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与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注意事项: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2026年10月18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包括所在单位推荐报考介绍信、在职业务骨干证明(附支撑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2份等材料),通过我校审核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报名方可有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考生应当在2026年12月11日至12月19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主。

(二)复试

复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

1.复试分数线: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时间:拟定2027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与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复试方式:原则上采取差额方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视上线人数确定复试比例。

4.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实践与创新能力和业务骨干水平等考核。具体复试内容及要求等如下:

(1)思想政治:面试,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占分值10%;

(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针对报考本专业知识结构要求,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进一步考查,占分值20%;

(3)外语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外语听力与口语自我表达等能力,占分值10%;

(4)实践与创新能力:面试 ,考查考生从业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授权专利、获得科技奖励等),重在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和创新潜质,占分值30%;

(5)业务骨干水平:面试,重在考察考生业务水平、业务技能及在工程实践中的组织、协调、领导等能力,包括从业经历、工程背景、业务专长、开展工程设计等,占分值30%。

注: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以上要求细化考评指标。

四、录取

1.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权重×100

+(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复试权重×100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及录取学生名单需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决定。考生限填报一个专业领域(研究方向),不得调剂录取。其他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须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4.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根据在职在岗培养的特点,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6.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7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27年秋季入学。

五、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制3年,最长修学年限6年。

学费标准为3万元/(生·学年)。

学费收费标准以上级文件最新批示为准。

六、学历与学位证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

单位名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邢老师

邮政编码:123000

咨询电话:0418-5110021

网址: http://yjsy.lntu.edu.cn/

电子邮箱:lngdyzb@l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