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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9-2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与要求,2024年我校继续通过单独考试方式招收30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六)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注意事项: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2023年10月15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纸质材料(包括所在单位推荐报考介绍信、在职业务骨干证明(附支撑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专家推荐书2份等材料),通过我校审核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单独考试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报名方可有效。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报考费。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请记下网报系统生成的考生报名号。

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1月1至11月3日,具体事宜请查看研招网的确认公告。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且网报成功的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手续(网上确认系统网址、网上确认流程及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招生”—“招生公告”栏另行通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考生应当在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主。

(二)复试

复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形式。

1.复试分数线:我校结合分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类别(领域)和实际考生情况等确定复试分数线(各考试科目和总分均设有最低分数控制线),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时间:拟定202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与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复试方式:采取差额方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视上线人数确定复试比例。

4.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内容)、外语综合能力考核、实践与创新能力和业务骨干水平等考核。具体复试内容及要求等如下:

(1)思想政治:面试,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占分值10%;

(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针对报考本专业知识结构要求,对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进一步考查,占分值20%;

(3)外语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考生外语听力与口语自我表达等能力,占分值10%;

(4)实践与创新能力:面试,考查考生从业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著、授权专利、获得科技奖励等),重在考察考生实践经验和创新潜质,占分值30%;

(5)业务骨干水平:面试,重在考察考生业务水平、业务技能及在工程实践中的组织、协调、领导等能力,包括从业经历、工程背景、业务专长、开展工程设计等,占分值30%;

注: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以上要求细化考评指标。

四、录取

1.考生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权重×100+(复试成绩÷复试总分)×复试权重×100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及录取学生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考生限填报一个专业领域(研究方向),不得调剂录取。其他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须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4.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根据在职在岗培养的特点,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6.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4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24年秋季入学。

五、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制3年,最长修学年限5年。

学费标准为3万元/(生·学年)。

六、学历与学位证书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7号

单位名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邢老师

邮政编码:123000

咨询电话:0418-5110021

网址: http://yjsy.lntu.edu.cn/

电子邮箱:lngdyzb@lntu.edu.cn